李斯(公元前280年—前208年),战国末期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)人,是秦朝著名的政治家、法家代表人物,也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和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推动者。他的一生充满辉煌与悲剧,最终因政治斗争被处死。
李斯出生于楚国上蔡,年轻时曾担任地方小吏。
因不满现状,他拜荀子为师,学习法家思想,与韩非成为同窗。
李斯学成后,认为楚国不足以施展抱负,于是前往秦国。
在秦国,他得到吕不韦的赏识,被推荐为郎官,逐渐进入秦国权力核心。
李斯向秦王嬴政提出“灭诸侯,成帝业”的战略,深受嬴政信任。
他协助秦始皇推行法家思想,加强中央集权,废除分封制,推行郡县制。
李斯还参与统一文字(小篆)、货币、度量衡等重大改革。
公元前213年,李斯建议秦始皇焚书坑儒,以统一思想,巩固统治。
这一政策虽然加强了中央集权,但也导致文化上的巨大损失。
秦始皇去世后,李斯与赵高合谋,篡改遗诏,逼死公子扶苏,立胡亥为秦二世。
然而,秦二世昏庸无能,赵高专权,李斯逐渐被排挤出权力中心。
公元前208年,赵高诬陷李斯谋反,李斯被判处腰斩,夷三族。
临刑前,李斯感叹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,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”
李斯是秦朝统一六国和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的关键人物,他的政治才能和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强盛起到了重要作用。然而,他晚年卷入权力斗争,最终悲剧收场。
李斯的一生体现了法家思想的实践与局限,他的功过是非也成为后世讨论的焦点。